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蒸湘法院关于防疫期间网上立案、移动缴费等有关事项提示
作者:蒸湘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0-02-06 21:26:25 打印 字号: | |


    防控疫情期间,全省法院对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场所暂时关闭,为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当事人可通过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立案,并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缴纳诉讼费。具体方式为:


    一、人民法院审核立案、在数字法院系统准确录入当事人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码,登记并提交诉讼费信息后,系统将自动把待缴费信息发送给当事人手机,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收到缴费通知短信后,可点击短信中链接跳转到待缴费页面,选择“移动支付”生成二维码,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进行识别缴费。


    二、通过网上法院、湖南移动微法院立案的案件,在法院审核立案,登记并提交诉讼费信息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可在网上法院平台中选择微信或支付宝方式进行缴费,缴费结果将于5-10分钟内反馈在网上法院平台。


    三、网上立案后,请速将起诉相关的书面材料递交或邮寄给法院。邮寄地址:衡阳市蒸湘区长湖乡松亭村七组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邮政编码:421001,联系电话:0734-8687688。


 

 
来源:蒸湘区法院
责任编辑:何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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